新疆工程学院第二届“新工杯”金工技能竞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第二届“新工杯”金工技能竞赛
二、竞赛目的
第二届“新工杯”金工技能大赛是学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增强实践动手能力,展示我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水平而开展的。通过竞赛,锻炼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与理论知识结合的能力,培养严谨求实的学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及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
三、竞赛技术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为基础,结合金工实习实际情况,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四、竞赛内容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项,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开取名次。参赛学生可以兼报。
(一)理论知识竞赛内容
1、考核形式:笔试闭卷。
2、题量:100题,均为客观性试题。
3、理论知识竞赛时间:90分钟。
(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
1、本赛项集中竞赛项目设有数控车床、数控车-铣组合、普通车-铣-钳组合、焊接、电暖器组装及检测分析等5个技能操作比赛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和场地卫生清理任务。
2、本次技能操作竞赛使用竞赛规定的设备、刀具、量具、工具、附件,完成零件的加工、配合、组装,要求尺寸精度、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结构要素等均符合赛题要求。
项目一 数控车床
每队3人,根据图纸要求,赛场提供数控车床(华中210A系统)机床、刀具、材料、工器具,参赛选手合理选择加工工艺和手工编程指令,严格遵守数控车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加工任务后,裁判员按评分标准评分给出实操成绩。
项目二 数控车-铣组合
每队4人(2人数控车,2人数控铣),根据图纸要求,赛场提供数控铣床(发那科和华中210B系统)机床、CAD/CAM自动编程软件、程序传输软件、电脑、R232传输线、刀具、材料、工器具,参赛选手合理选择加工工艺和自动编程指令,严格遵守数控铣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加工任务后,裁判员按评分标准评分给出实操成绩。
项目三 普通车-铣-钳组合
每队6人(2人普车,2人普铣,2人钳工),根据图纸要求,赛场提供设备、材料、工量具,参赛选手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量具等,根据图纸要求,严格遵守车工、铣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含有车削、铣削、划线、锯削与锉削等操作的配合件,制作完成加工任务后,裁判员按评分标准评分给出实操成绩。
项目四 焊接
每队3人,根据现场要求,赛场提供设备、母材、焊接材料、工器具,参赛选手合理选择焊接工艺参数,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加工任务。完成加工任务后,裁判员按评分标准评分给出实操成绩。
项目五 电暖器组装及检测分析
每队4人,根据现场要求组装两种电暖器,赛场提供设备、材料、工量具,参赛选手正确使用工具、根据裁判员要求,严格遵守装配工艺,按安全操作规程完成设备装配,不能损坏设备,组装完成后检测设备性能。针对两种电暖器编制对比分析试验方案,完成试验并编写分析报告。裁判员按评分要求给出成绩。
五、竞赛方式
(一)竞赛采用小组赛方式。
(二)竞赛队伍组成: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项目各学院限报一支混合队(工科大二以上参加过金工实习的学生),每队人数按各项目要求报名,另报理论知识参赛队一队。各学院设领队一人。
(三)组织机构:在新疆工程学院组委会和工程技能学院大赛裁委会统一的指导下,设本赛项裁判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裁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选手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组参赛场次。
(五)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
六、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一)竞赛场地要求
1、技能操作竞赛场地:2000平方米,三相380V电源,容量约240千伏安;
2、办公场地:第一实训楼和第二实训楼二楼各设考务办公室1间;
3、选手准备和休息场地:第一实训楼和第二实训楼二楼;
4、检测评分室:第一实训楼和第二实训楼二楼考务办公室
(二)技能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1、正确操作各类机床,正确使用相关附件和工具;
3、参赛选手必须佩戴防护帽;
4、在机床通电状态,操作者不得进入机床防护罩内;
5、工具、量具、刀具等不得放在机床防护罩内;
6、编程操作时未经许可不得修改机床参数;
7、竞赛结束删除本人所编程序;
8、如遇紧急突发状况,须听从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进行疏散。
9、团队分工合理,相互协调性好,工作效率高,书写规范,尊重裁判。
10、着装合格,操作规范,工、量具摆放合理,没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保持赛位清洁卫生。
七、技能操作成绩评定方法
(一)技能操作成绩由试件加工质量和现场操作规范组成,以试件加工质量为主。现场操作规范作为考查项目不予配分,如有违规视情节扣分。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并做好赛场记录,经裁判组长批准生效。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形的,将从竞赛成绩中扣分:
1、违反竞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竞赛终止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扣分。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纪律,由裁判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并扣分。
3、在竞赛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未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扣5-10分;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比赛等情节严重的,报竞赛裁委会批准,由裁判组长宣布终止该选手的比赛,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
4、浪费材料,污染赛场环境,工具遗忘在赛场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扣分。
5、竞赛试件加工质量依据评分标准采用人工检测。
6.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7.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8.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
9.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退刀并卸下工件。
10.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八、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18点截止。报名地点:各二级学院将报名信息汇总打印盖章后报送第二实训楼(原实训楼B楼)
联系人:温林涛,电话:13150339159
九、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技能操作单项奖和知识竞赛奖。
各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一个。
十、竞赛培训
各项目技能操作竞赛由工程技能实训学院利用课余时间统一安排培训。
十一、申诉与仲裁
各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各二级学院可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之内向裁判组提出申诉,裁委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 选手在赛前熟悉机床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各工种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比赛现场。
(4)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佩戴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比赛时间共120分钟,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在赛前70分钟到赛场等候检录、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切削操作。
(9)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视情况处理。
(10)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1)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12)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执行完当前语句后立即停止工作,退刀并卸下工件。
(13)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