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能实训学院
新疆工程学院大学生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

新疆工程学院大学生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实践工作,锻炼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技术创新实践活动与学科竞赛的蓬勃开展,确保学校大学生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大创中心)的运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大创中心的工作思路、原则和主要职责

1.工作思路。大创中心坚持围绕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专家指导委员会?工程训练中心?为依托,以大学生技术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创工作室)为平台,以项目化运行为手段,以大创、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为抓手,把大创中心建设成为助力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综合性开放型的工作平台。

2.工作原则。坚持学校积极引导与学生主动参与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学生技术创新活动与教师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主要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技术创新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工作推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有关部门和学院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制定大创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管理学校大创项目;对二级学院大创工作室进行管理与考核;根据国家、自治区专业(学科)竞赛项目指南主办竞赛活动;举办技术创新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师生交流平台。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与责任

4.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相关学科技术专家组成。

5.主要职责。负责大创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各类申报项目评审、评先评优的推荐;负责工作室相关各类技术创新成果评审和验收。负责校内外高水平学生技术创新竞赛项目的指导与评审。

三、大创工作室的成立与管理

6.基本定位。大创工作室由学校批准建立,能够承担大创项目、专业(学科)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实践活动,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团体组织,是学校大创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

7.主要职责。制定工作室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团队人员考核与流动;制定并实施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承担大创项目开展、相关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与技术创新实践活动,负责制定竞赛活动方案、组织竞赛和参赛;开放管理工作室,承担相关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与技术创新活动方面的培训任务;协助举办相关技术创新学术活动;完成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

8.成立条件。有明确的技术领域、研究方向和鲜明的专业特色;有1名(含)以上稳定的指导老师;有一定数量(5人及以上)的学生;有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场地、设备和劳动保护、卫生安全等方面条件。

9.首席指导教师基本条件。首席指导教师(工作室主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有专长,治学严谨,有责任心,课余时间能够对学生的大创项目、学习和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竞赛训练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各大创工作室可聘校内外人员作为一般指导教师。

10.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本校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品行端正,积极向上,熟悉管理,善于沟通,对相关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经学院审核并推荐。

11.审批流程。教师(学生个人或团队)申请—学院(专业)审核—大创中心审批挂牌—校团委备案(符合社团条件的)。

12.管理运行。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业务(活动)开展方面接受学校大创中心的指导管理,日常运行方面接受所在学院(专业)的帮助领导,成为科技社团类的接受团委管理。内部运行实行首席指导教师(工作室主任)负责制,大创工作室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制定年度计划、申报实施各类活动项目,人员进出规范有序。

四、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13.大创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放性研究型创新实验或研究项目、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优先支持能产生创新性实物类作品、发表论文或专利的项目。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组队或学科交叉的项目。

14.各类竞赛。开展校内各类竞赛,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校外各类竞赛。

15.技术创新研究。开展技术理论研究、社会调查、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工作,支持学生组建技术创新团队、申请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学生积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

16.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术成果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17.科普教育,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激发学生的科技兴趣和创新意识,营造浓厚的技术创新氛围,邀请校内外专家为学生作报告。

五、考核与奖励

18.绩效考核。大创中心每年对所有大创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作为年底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挂钩。

19.表彰奖励。每年进行学生技术创新工作总结,举行年度学生技术创新成果展。每两年举行学生技术创新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同时,对参加大创活动并结题、(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在学校各类评先选优中予以倾斜并获得创新学分。对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职称评审中予以认定(赋分)。

六、工作保障

20.机制保障。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大创中心牵头抓总、学院(专业)帮助指导、相关部门协同支持的工作机制。

21.经费保障。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大创中心软件、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行,同时,为大创工作室提供一定数额的日常运转经费。

七、其他

2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工作室申请表》